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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医脑病医院纳入灞桥区、港务区新农合门诊慢性病鉴定年审及直通车报销定点医院

时间:2017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灞桥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灞合管发【2017】3号文件,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被定为小儿脑瘫等四个病种鉴定年审及38种门诊慢性病“直通车”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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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范围


(一)门诊慢性病Ⅰ类(8种),最高封顶线2万元。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Ⅲ期肾透析、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门诊慢性病Ⅱ类(15种),最高封顶线8000元。

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

(三)门诊慢性病Ⅲ类(15种),最高封顶线5000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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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及年审

(一)脑病医院门诊慢性病年审及鉴定病种

4种:小儿脑瘫、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苯丙酮尿症、癫痫。

(二)申请鉴定和年审要求

1.申请人须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簿、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2张)、一年内(申请之日向前追溯12个月)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以及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等资料。没有符合要求的病历资料时,由鉴定和年审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安排相应检查。

2.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对确因疾病特殊、行动不便的参合患者,可委托家属办理(一般情况必须本人申请)。

3.申请鉴定办理时间在每年3至11月份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4.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对一年内(12个月)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进行互认,如无特殊需要不得重复检查。

5.参保患者通过门诊慢性病鉴定,取得《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证》(以下简称《慢性病证》),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6.门诊慢性病鉴定通过统筹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需申请年审,要求在初次申请的定点医院进行年审,必须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

7.申请年审人员需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簿、慢性病证、身份证、与申请年审慢性病病种相关的近一年门诊病历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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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的补助管理

(一)补助标准

1.封顶线。门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封顶线分别2万元、8000元、5000元。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

2.补偿办法。实行凭票定额补偿,补偿比例为65%。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

(二)补助方式及程序

1.患者在门诊慢性病“直通车”补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可直接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

2.申请补助时须提供的资料:《慢性病证》、合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发票、门诊处方、相关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等资料。报销从申请通过当年进行计算,当年的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过期不予报销。

(三)报销范围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凡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范围内针对所鉴定疾病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费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2.凡符合所鉴定疾病在门诊进行的放疗、高压氧等特殊治疗费用及以治疗为目的不需住院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3.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应遵循:单一病种口服药原则上为同类药品二种,最多不超过三种,合并症状不得超过五种,用药量不超过1月(慢性病系统报销间隔时间段为23天)。

4.凡符合所鉴定疾病在门诊进行的相关检查费用及治疗费用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四)不予补助范围

1.超出《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以外的药品费用;

2.与所鉴定疾病治疗无关的费用及门诊健康体检费用、门诊急诊抢救费用;

3.鉴定疾病时在门诊产生的药品费、治疗费;

4.超过规定范围用药;

5.提供不合规门诊发票,如医保刷卡发票、便民药房发票、无收费公章发票、无门诊第一联(收据联)发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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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军峰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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