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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灞桥区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辅仁医院)感染科门诊)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我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5)免费服务项目:已确诊的患者可去灞桥区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辅仁医院)感染科门诊免费做痰检,胸片检查,免费服用抗结核药物,及保肝药物。

 

三、服务流程


图1 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图2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四、服务方式与地址
1、方式:电话随访或入户随访
2、地址: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华清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复楼楼门诊一楼K1-22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9-82532025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二、服务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我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和应急预案的制(修)订。
(二)传染病的管理
我站接到区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手足口疫情通知后,展开流调,对监护人进行消毒指导,从诊断之日开始访视7天,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直至好转。告知家属手足口病属于传染病,要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从诊断之日起居家隔离28天,住院患儿21天,嘱家长做好家庭消毒。
    为控制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的爆发,上级机构领导决定每年3-5月和7-9月份给辖区内0-6岁儿童免费发放84消毒液,并做好相关记录。
每季度对辖区内7个幼儿园及1个小学进行传染病和肺结核的督导,一年共四次。
三、服务方式与地址
1、方式:电话随访或入户随访
2、地址: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华清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复楼楼门诊一楼K1-22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9-82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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